自然与人性:孟子和庄子道德发生学之异同
日期:2017.01.01 点击数:15
【类型】期刊
【刊名】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摘要】孟子和庄子分别把道德之发生归之于自然和人性,承认道德的自然属性。在道德发生学问题上,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内在超越”。然而,孟子和庄子对于人性之自然属性有不同的判断,造成了儒、道两家道德发生学的根本分歧。孟子认为社会性的善也是内在于自然的,可以从本性中求得,同时又以人性与动物本性之不同论证人性在道德属性方面的优越性。庄子认为人之道德行为是自然而然的,一旦放在社会价值评价体系下就偏离了内在性而导致道德的外在化并进而伤害道德的真性。庄子推崇纯任自然的道德发生机制,因此不承认人在道德属性上具有优越性。
【年份】2017
【期号】第6期
【页码】17-22
【全文挂接】 获取全文
相关文章
- 1、传统文化中的理想人格略论 年份:2005
- 2、“舍韩入扬”和“尊庄抑老”:北宋王安石建构“内在”的两个维度 年份:2011
- 3、超人之逍遥与圣人之忧患——庄子、孟子比喻之比较 年份:2007
- 4、从“大王去邠”看儒、道政治哲学之分途 年份:2016
- 5、试论儒道两家音乐思想对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影响 年份:2010
- 6、写给女儿:关于儒释道 年份: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