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的空间结构与城市认同―以明代南京士绅社会为中心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关键词】 城市认同 士绅社会 城乡关系 城市空间 明代南京

【摘要】口 罗晓翔 内容提要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中,城市认同、城市性问题值得关注。本文通过明代中后期南京士绅与城市空间之关系,对于传统的分析模式,尤其是“城乡连续统一体”概念,提出一些新的思考。城市的行政区划,市民的日常生活、社交网络,以及时人对城市的意象都有其各自的空间维度;它们通常超越城墙的围界,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城市性”的缺失。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城市士绅与腹地农村之间的关系亦不尽相同,其具体特征受到城市发展模式、士绅家庭背景、国家政策、区域经济等因素影响。明代南京的发展不同干“中心地”模式,其士绅社会显现出较强的城市认同。 关键词 明代南京城市空间 城市认同城乡关系 士绅社会 作者罗晓翔,史学博士,南京大学历史学系讲师。(南京210093) 近年来,学界关于士绅与明清江南城市社会、城市文化之关系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然而对于士绅阶层及其文化的“城市性”尚缺乏系统的讨论。施坚雅(C. WilliamSkinner)在三十年前曾就此提出两个问题——“(1)中国士大夫在何种程度上(又在何种意义上)是属于城市的?(2)中华帝国在何种程度上(又在何种意义上)存在着独特的城市文化?”牟复礼(F.W. Mote)认为,“古代中国在理论上和实际社会实践上建成了一个开放的社会;中国人获得了自由占有土地以及迁移住址与改变生活方式的权利”,“上层阶级有在城乡两地轮换生活的风尚。”因此,明清城市的地方精英多为城居地主(absentee - land-lord)阶层。他们虽然在推动城市消费、文化、公共事业建设方面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身份也体现了古代中国城乡间政治与经济分野的模糊,以及物质生活、文化形态与空间结构上的“城乡连续统一体( urban - rural contin-uum)”。牟氏之观点对我们理解中国古代城市的特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这一分析模式亦过于概念化与简单化。首先,其对“城市”的空间定义强调由城墙所界定的地理范围,却忽略了城市生活空间结构的多面性。而事实上,无论是城市的行政区划,还是市民的日常生活、社交网络,以及时人对城市的意象都有其各自的空间维度;它们通常超越城墙的围界,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城市性”的缺失。其次,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城市士绅与腹地农村之间的关系不尽相同,其具体特征受到城市发展模式、士绅家庭背景、国家政策、区域经济等因素影响。因此,对于“城居地主”亦不可简单而论。本文以明中后期南京为中心,通过分析城市士绅阶层日常生活的空间结构,揭示明代南京士绅社会与城市之关系,并进而对“城乡连续统一体”概念进行新的思考。 一、家庭背景与生活空间 在南京城市史上,明初的发展是个重要篇章。洪武时期大规模的都城建设不仅确立了南京的政治地位,也彻底改变了城市的空间范围与人口构成。就城市空间而言,原有的城池为南唐时所建,周长约28里。经过明初近30年的营建,不仅城墙扩展至60余里,且城市内部各功能区设施完备,“紫微临金阙煌煌,黄道分玉街坦坦,城郭延袤,市衢有条。……非远代七朝偏据一方之可侔也。”从城市人口构成看,明之前金陵土著多为东晋、南宋时期由中原南渡家族的后代。“高皇帝定鼎金陵,驱旧民置云南,乃于洪武十三等年,起取苏、浙等处上户四万五千余家,填实京师,壮丁发各监局充匠,余为编户,置都城之内外,名曰‘坊厢’。”但正如徐泓考证,大规模人口人迁有两次,一是洪武二十四年(1391)徙五千三百户富民于京师,二为洪武二十八年( 1395)移直隶苏州等十七府州及浙江等六布政司小民赴京,充仓脚夫。而明初迁入人口的地缘构成也并不仅限于苏、浙一带,日本学者夫马进的研究指出,移民政策涉及到的地区包括江西、湖广、福建、山东等地。总之,从十四世纪末开始,南京城内居民多为新移民家庭。正如《正德江宁县志》中所记,“县封在城中,如颜料、毽匠、三山等坊阌阅辐辏,余皆诸卫军营,……,而城外则多金陵人也。” 明初“徙实京师”政策不仅带来苏浙地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也决定了南京士绅社会独特的发展轨迹。首先,许多家族的城市移民始于明初。除民籍人户外,大批隶籍于卫所、太医院、钦天监的移民也于洪武至永乐时期迁入南京。这些背井离乡,并被强制落籍于城中的移民家庭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明代南京士绅便出自这样的家族。《正德江宁县志》中记载的29位地方名人中,即有13人来自这样的家族。《万历上元县志》中更称:“我太祖开基,取天下豪右聚之京师,分隶诸司各卫,而所居者实县境也。今贤哲之生,殆倍于邑人。” 其次,明代南京士绅阶层中“望族”、“世家”极少,对腹地农村的经济与社会影响都有限。明初大移民当然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嘉靖末年,司马泰曾感叹:“国初尽徙城中人于四方,复取四方人实之,以是都城中无世家,因无世法,遂无世谱。自三四传后,子孙遂不识认,名字不相通,凶吉不相问,况共承祭祀,共为宴享矣乎?以是虽有同族,实为路人,孝爱以是而衰,风俗以是而薄,可慨也已。”移民家庭在经历了城乡间的地理流动后,其经济与社会生活的重心迅速向城市转移。许多以白丁起家的士绅家族在社会上行流动过程中多有经商的经历。如许陛,以经商致富,“绝无都城纨绮市井之习,亦一时胜士”@。盛时泰的祖伯父盛纲、盛纪“往来闽粤,为大贾,以财雄一时”,其父盛鸾二十余岁即外出经商。顾琛(1514进士),“其先家业亦厚,有槽坊二处”。积累一定财富后,这些商人家庭开始培养子弟功举业,而明代南京文人、官宦荟萃的环境更诱使商人们不惜一切地向缙绅阶层靠拢。一般而言,一个平民家族由经商、业儒、入仕而进人士绅社会大约要经历五至六代人的时间,这与宗韵对明代家族上行流动速率的结论一致,即正常情形下,家族地位转型“通常的是要经过五六世的持续努力”。以30年为一代计,明初落籍南京的平民家族,其社会地位转型多在正嘉之际。在这期间,由于家庭社会地位低下,经济状况不稳定,加之与原籍地的人际与经济网络之联系被割断,很难形成世家大族。 如果说南京士绅家庭在上升过程中多以城市为中心而生存发展,那么在完成社会身份转变后,其经济与社会生活的重心是否向腹地农村转移呢?这一情况在明代南京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国家政策、社会风气、地方经济等因素都发挥了作用。由于明前期中央政府大力打压地方豪强势力,直至明代中期,官员的自律性都较强。明人以为,“弘正间居官者,大率以廉俭自守,虽至极品,家无余资,此如胡之弓,越之剑,夫人而能之者也。嘉靖间,始有一二稍营囊橐为子孙计者,人犹共非笑之。”在南京,正、嘉以前“风尚最为醇厚。荐绅以文章政事、行谊气节为常,求田问舍之事少,而营声利、畜伎乐者,百不一二见之。”这一情形在嘉、隆时期依然存在,一些较为清廉的官员致仕后生活十分窘迫,常需以教书补贴家用,自谈不上求田问舍。如顾琛以宪副致仕家居,“惟居临街一小楼,扁寒松斋,训蒙童数人以自给。”卢璧(1538进士),“历南户部主事,彰德汉阳知府苑马寺少卿。……居官常禄外秋毫无取,及归益窘,杜门谢客。”李重(1511进士)“官至江西臬副。居官清介,去任日,誓不将一物归。……家徒四壁里。溧阳史氏延先生教其子,岁学俸八十金。” 十六世纪中期前,南京士绅对土地投资缺乏热情的另一个原因是徭役制度。由于一条鞭法直至隆庆中才在南都施行,此前“有力差一事,往往破人之家,人皆以田为大累,故富室不肯买田。以至田地荒芜,人民逃窜,钱粮拖欠,几成敝县矣”。即使对享受优免的士大夫家庭而言,土地回报也并不丰厚。以许觳为例,其在为官的十余年中,一直未曾在南京周边购置田产。嘉靖三十年( 1551)罢官回乡后才作出“来岁买田多种秫”的决定。许毂的田庄位于南郊安德乡新亭,俗称石子岗,离城不远。《题有方斋》序中记:“恒儿买田南郭,去家仅十里许,游衍从心,定省不废,太史雉翁为题其居日‘有方斋’,盖取游必有方之义。”其田庄面积大约二顷,按照当时“亩之中上者可收谷二石”计算,一岁之入仅为四百石,其中大约一半为佃户所得。扣除粮差后,许家的实际收入大概不到二百石,并不宽裕。若遇水旱,甚至有“场空瘐罄一粒无,八口垂头半饥饿”的窘境。 这样的情形在十六世纪中期前的江南地区是普遍现象。李洵曾指出:“明代三吴地区的‘士大夫’家族,应该是中叶以后才兴起的新‘望族’,他们起家的基点,在社会阶层中比前代为低。”十六世纪后半期开始,江南地区大乡绅阶层逐渐兴起,士大夫的风气亦开始转变,阶级矛盾的激化甚至导致了大规模的城乡民变与社会动荡。但南京士绅阶层势力向腹地农村的渗透却始终是有限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或许是南京周边农业经济的薄弱。与江南地区的苏、松等府相比,“应天府属各县的自然条件、水陆交通,乃至土地丰度都要差得多,而且可以说是长江三角洲最差的地区。”这使南京在明代后期的经济发展落后于江南中心地带,也阻碍了乡绅势力的发展。也正因此,南京士绅阶层的生活显现出更强的“城市性”。 除社会经济因素外,文化与社交网络是维系南京士绅与城市关系的更重要的纽带。明代南京文人荟萃,记载当时社交生活的史料极为丰富。下文将以许毂《许

【年份】2010

【期号】第7期

【页码】85-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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