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德而后可讲学——论《明儒学案》的精神

日期:2007.01.01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浙江学刊

【关键词】 黄宗羲 学术 修德 明儒学案 自得

【基金项目】浙江省宁波市社会科学基金

【摘要】长期以来,学界主要从哲学、学术史、体例学等方面来研究<明儒学案>,很少有人从修德角度来探讨<明儒学案>.其实黄宗羲的创作宗旨在于修德,<明儒学案>的精神是"修德而后可讲学".围绕着修德,黄宗羲从三方面来评论明代学术:一是修德重在自得,学术要在自家身心上生根.二是修德深浅关乎学术深浅.判断学术深浅要考察其圆融性和深刻性.圆融性要求说话前后一贯,理论没有矛盾.深刻性可以从如何解决本体与工夫,从如何回答理-心凑泊、儒-释分别这两个问题,从如何进行学术辩论,从如何讨论同一个话题这四方面看出.三是修德具有效果,可以使人坦然面对贫穷、危险、死亡,可以"所过者化".本文通过考察黄宗羲对明儒学术的评论,再现了黄宗羲修德的深浅,建构了黄宗羲的修德理论,同时期望引起现代学者能对自己的学术研究进行深刻反思.

【年份】2007

【期号】第1期

【页码】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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