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法两家法律思想从分立到合流的原因
日期:2000.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刊名】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摘要】儒、法两家的法律思想之所以能同时并存并为统治阶级所利用 ,主要原因在于它们都有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之所以他们又被统治阶级揉合在一起 ,主要原因在于他们的治国观点都有明显的局限性。
【年份】2000
【期号】第3期
【页码】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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