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国

日期:1997.01.01 点击数:18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政治与法律

【关键词】 国家权力 社会主义法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法治国家 “以法治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人大常委 依法治国 司法独立 人民当家作主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发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反映全国人民意志和愿望的一项重要的治国方针。这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也是一项重大理论突破。我们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探索出一条在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依法治国是一个古老而引入注目的课题,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志士仁人追求的治国安邦的理想。我国法学界,一般以《管子·明法》中所说的“以法治国”①作为最早的历史渊源。翻开我国数千年的文明史,对“法治”这一事关治国方略的大事,有过不少争论和曲折。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公元前476),为了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诸侯国纷纷变法图强,从礼治转向法治,齐国的管仲,郑国的子产、邓析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百家争鸣,儒、法、杨、墨诸子的交锋,便是我国“以法治国”的一次大争论。其后,秦的速亡,引起了汉高祖刘邦入关后废除苛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家”的主张之后,历代统治者又多采取“外儒内法”的统治策略。鸦片战争以后,西风东渐。有志之士,开始从闭关自大的迷梦中猛醒过来,踏上了向西方学习的历程。特别在甲午战败之后...

【年份】1997

【期号】第2期

【页码】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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