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引《诗》决狱刍议
日期:2002.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刊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摘要】汉人引经决狱深刻反映了秦汉之际儒、法两家融会合流的趋向。入汉以后,儒家思想以经典形式不断对政治和法律进行渗透与改造。哀平时期,《诗》学取代《春秋》,《诗》成为当时官方决狱断事的理论根据和“法律”依据。经典的诠解归根结底是为皇权服务的,曲意解经,牵强附会,买为人治之一大弊。
【年份】2002
【期号】第1期
【页码】1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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