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文化继承性

日期:1998.01.01 点击数:15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湖南社会科学

【关键词】 文化继承性 社会主义义利观 传统义利观 义利问题 义利观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义利论 价值标准 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精神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以完整的概念,提出社会主义义利观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特有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规范,社会主义义利观有着相当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培育和形成社会主义义利观.应当十分重视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c一、传统又利观的历史演进义利问题在中国思想史上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或重义轻利,或资义尚利,或重利轻义,抑或两者俱轻,汉以前的儒、墨、法、道各家虽相激扫荡,却终无定论。汉初统治者在总结秦亡的历史教训时,鉴于儒家义利论对道义的高度弘扬与执著追求,符合汉统一中国后高度中央集权统治的稳定,也符合作为进步王朝的统治理想.所以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确立了儒家义利论的正统地位,成为官方价值标准和价值导向。后世辨义利,大体承袭儒家的义利思想,但其他各家的义利思想也在儒家思想的架构内不断演化,日益丰富了儒家义利论的思想内涵,从而将其提升并形成为中国传统义利观,对中华民族的思想行为产生了久远而深刻的影响。考察传统义利观的形成和演进,不难看出以下的特点:一是传统义利观是以儒家义利论为主体的道德价值观,它的核心是重义轻利思想。在道义和功利的关系上,它认为利是基础...

【年份】1998

【期号】第3期

【页码】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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