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号案”追踪

日期:2016.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作者】曾爱云 江川 

【刊名】检察风云

【关键词】 国家赔偿 发回重审 市中 湖南一号 机械学院 一审判决 《国家赔偿法》 李霞 作案时间 第一时间

【摘要】2015年12月2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曾爱云赔偿金127万余元。笔者获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上曾爱云,和他面对面进行了五个小时的交谈,他袒露心声,讲述了11年来的牢狱生活和心路历程。2003年,湘潭大学机械学院研究生曾爱云卷入一起同门学生嫉妒引起的血案,被误判为杀人凶手获死刑入狱11年,先后四次被判死刑,最终在律师和家人的不懈努力下,公安部特派专家于2014年彻查此案,确认曾爱云“无作案时间”。2015年7月21日,法院最终宣布曾爱云无罪获

【年份】2016

【期号】第6期

【页码】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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