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

日期:2014.01.01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作者】毛朝阳 甘家忠 

【刊名】工会信息

【关键词】 津贴标准 年满 五一劳动奖章 浙江省衢州市

【摘要】浙江省衢州市总工会毛朝阳甘家忠报道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调整离休、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标准。衢州市调整目前已离休、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津贴,其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1956—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获得

【年份】2014

【期号】第22期

【页码】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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