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租能否导致合同解除
日期:2009.01.01 点击数:18
【类型】期刊
【刊名】中国地产市场
【关键词】 房屋 要求确认 转租 不当得利 处分他人财产 出租人 承租人 行为有效 合同解除 无权处分
【摘要】案例郑某与陈某于2008年6月10日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郑某将一套三居的房屋出租给陈某,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1000元。租赁半年后,陈某向郑某要求,将其中一间闲置不用的房屋借给其朋友张某居住,郑某表示同意。后来,郑某了解到其实陈某将该套房屋全部转租给了张某,每月租金为1300元,已转租4个月,而张某在租用后,为了扩大空间,擅自拆除了与阳台相隔的墙壁,将房间与阳台打通。郑某遂找到陈某、张某交涉,提出陈某转租未得到同意,张某应立即搬出,并应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年份】2009
【期号】第8期
【页码】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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