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目的、目标与核心之我见

日期:1991.01.01 点击数:24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关键词】 体制改革 目标 目的 住房改革

【摘要】当前对房改目的的提法很多,对房改的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缺乏系统的研究与权威的提法,对房改的核心认识不一。对此,笔者提出一些浅见,供研究讨论。房改的目的房改的目的,提法很多。诸如住宅商品化、私有化、抑止不正之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房地产业、调整消费结构、回笼货币、实施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等等。笔者认为,目的不能多元化。房改的目的只能是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近10年来,全国城镇共建住宅12.4亿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1988年的6.3平方米。但截至1988年底,全国仍有900万住房困难户,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加,90年代又是我国生育与青年人结婚高峰期,每年新成家儒住房约200—250万户。

【年份】1991

【期号】第1期

【页码】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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