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儒将蔡锷“儒”在何处?
作者: 暂无 来源: 火花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儒将蔡锷“儒”在何处?
电视连续剧《琅琊榜》艺术成就之管见
作者: 暂无 来源: 火花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传媒集团   影视文化   小说改编   电视连续剧   艺术成就   影视制作   琅琊   公司联合  
描述: 由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儒意欣欣影业、北京和颂天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圣基影业有限公司、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由孔笙、李雪执导,胡歌、刘涛、王凯、黄维德、陈龙、吴磊、高鑫等主演,根据著名作家海宴的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的五十集历史古装电视连续剧《琅琊榜》的热播,好评如潮,收视率很高,荣获澳门国际电视节"优秀电
一点相思几时绝
作者: 暂无 来源: 火花 年份: 2015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意马收,心猿锁,跳出红尘恶风波,槐阴午梦谁惊破?离了利名场,钻入安乐窝,闲快活! 南亩耕,东山卧,世态人情经历多。闲将往事思量过。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甚么? 宋亡元兴,江山国土被蒙古族所统治,政治官场黑暗至极。在那个年代,有“九儒十丐”之说,风雅笔墨一钱不值,堪比街头的残羹冷炙。 若是命运可以选择,想来谁也不愿生在那个华夏文化彻底遭受践踏的朝代。
话中华法源
作者: 暂无 来源: 火花 年份: 2010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王满春 一 在中华大地上有一条奔腾不息的大河,谓之黄河它西起巴颜喀拉山,东临渤海,北抵阴山,南达秦岭,若按流域界线勾画出平面图,宛似一头面向东方昂首腾跃的雄狮,气势伟岸,直奔蔚蓝的大海,诗人誉之是一条“奔流到海不复同”的巨河。有人考证,这条古老的黄河孕育诞生距今已有150万年的历史了。 黄河领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黄河流域是我国人才荟萃地。大量古文化遗址遍布大河上下,由远至近系统地展现了中华古文明的发展过程,成为人类文明文化的瑰宝。历史上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史学家、文学家以及诗人、法律人都云集于此,留下浩如烟海的文明文化典籍,从《诗经》到《史记》,再到《资治通鉴》,这些不朽的辞章典籍,为中华文化宝库增添了熠熠光彩。 岁月悠悠,沧海桑田,穿越时宅,当中华民族揭开文明序幕,让这一片土地覆盖着历史,我们漫步在“天时人事日相依,冬至阳生春义来”的今天,我们应当紧紧扣着昨天、今天,乃至明天,心驰神往,挚情依依。我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律人,数十年履职经历,总会时不时地把我拉进法海,很想捋一捋亘古千年的中华法源。由此,我翻阅了大量文典,形成了点滴观点,以飨读者。 论及中华法源,我想从中国法律现状及走向谈起,以此追根溯源,问及鼻祖,探索中华法律渊源。近代以来,中国经过了从西学东渐到基本上接受西方法律文明的历程,对西方国家法律思想的学习逐步深入,在法制建设中也移植了不少西方法律制度。经过百年努力,我们终于在借鉴西方法学理沦和法律实践的基础上,构建了大致完备的法律体系。然而,移植而来的法律若要有效发挥其规范制约作用,有赖于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赖于植入的人文资源所蕴含的法治基因。同时,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生活本身,生活、习惯等都是法律的重要来源。无论立法者、执法者,还是普通公民,都应当从生活、习惯、商业活动中去寻找规则、发现法律,而民风、惯例的形成离不开历史,只有研究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传统,我们才能更好地发现和了解社会风俗,把握法律变动。因此,法治之现代化并非系简单地向欧美国家认同的过程,而一定是在本土上植根、繁衍生息,由之,我们必须对民族习性、本土传统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合理的处理。因为只有正确处理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与移植西方法律文化的关系,才能促进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变。 毋庸讳言,两方现代法律是先进和发达的法律制度,而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律文化人治色彩浓厚,法律就传统整体论及,它无法创生出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传统文化还因其与现代法治的深刻矛盾与冲突,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但,这是中华法律发生发展的特性,绝不能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法律文化。应当看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曾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彩,它向世界传递过智慧之火,同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体系一样,既有消极守旧的因素,也有积极进取的一面。中国法律文明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许多先进思想和制度,都是世界其他法系所没有的。由于“中华法系”的发展被突然中断,中华法系的精华曾一度同糟粕一起在西方强势法律文化的面前被粗暴地抛弃。这种现象是个过程,我们绝不能截然割掉历史,抛弃传统,也绝不会在一片废墟上构筑所谓的现代法律文化。一个国家的法律,源于它的民族习惯与管理积淀。我们中华民族伴随着人类历史创制的法律文化,已在东方绽放,完全可以说,我们的现代法律文明已基本建立、不可撼动。回望我国法律,我们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剔除了旧有的不合时宜的法律文化糟粕之后,将其精华的方面予以创造性地转换,使之发扬光大,并附属于新的内核之上。在当代中国,就是将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培育全民族向法律信仰,靠法律制度管人治事,实现依法治国,使得法治的落实不在于用法条来取代固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融入到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 二 纵观中国古代思想史,各家学说有如天空璀璨的群星交相辉映,在法律思想方面主要是儒、墨、道、法四家。然就其影响力来说,儒法两家是最具影响力的学派。可以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对立和交融中形成和发展的,从儒家的“礼治”、“德治”,到法家的“法治”,再到“德主刑辅”的礼法结合这一辩证否定的过程,可以大致勾勒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发展轮廓。 夏、商、西周三朝是以宗法部族实体为中心的三个政权,其间,以宗法行为规范为内容的“礼”逐步进入政治生活领域,礼治思想己经初步形成并影响着当时的法律实践。 儒家坚持以“礼”的基本精神——“亲亲”、“尊尊”为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 礼治要求按照“礼”的面貌来支配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而“礼”的基本精神是“亲亲”、“尊尊”。“亲亲”即爱自己的亲人,爱的程度与方式取决于爱的主体与爱的对象间血缘关系的远近,故“亲亲父为首”。“尊尊”即尊敬、服从地位尊贵的人,尊的程度取决于彼此双方社会地位的高下,故“尊尊君为首”。不难看出,儒家礼治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作为法的一种形式,社会价值在于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和父系家长特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德治主张以道德去感化人教育人。德治的基本内容是:要求统治者实行自我约束,减少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使人民改善生活条件,以使其感恩戴德,自愿服从统治者。在此基础上,对人民进行道德伦理的教化,使其树立忠孝观念。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人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法律制裁所不能及的。正如《论语·为政》所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儒家重德轻刑的主张为后代思想家和政治家们所继承和发展,形成了以道德教化为治国根本的传统观念,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春秋战国时代是从宗法奴隶制向封建地主制过渡的大变革时期。国家政治方面的集中体现就是天子力量衰微,诸侯崛起;社会层面上,从前维系社会关系的纲纪逐渐失效,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在这一时期,一批土地私有者登上了政治舞台,他们富而不贵,迫切要求确保自己的既得利益。法家适应这一时代的需要,提出了法治的主张。 法家反对“亲亲”、“尊尊”的“礼治”,要求实行按功劳大小分配权力的“法治”。他们的口号是“刑无等级”,推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并且在郡县官僚制的基础上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法家与儒家针锋相对,认为德政不过是幼稚的理想,是不能治理国家的。他们认为,人天生都是自私自利的,因此治理国家既不能寄希望于统治者的自我约束,又不能寄希望于人民的自愿服从,只能靠法治和刑罚。 法家是先秦百家中最重视法律作用,对法律也最有研究的一个派别,提出了较系统的法治理论,也提出了不少关于立法和司法的具体主张。法家的理想社会状态是,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由法律加以规定,君主带头遵守法律:法律用百姓易懂的文字写就,并要公开发布:百姓按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官吏由贤能者担任,谨慎执法,不敢背叛国君、欺凌百姓;对触犯法律者处以严厉的刑罚,以使百姓警觉;百姓按照法律的规定生产、战斗,不论血统是否高贵,只要按照法律努力奋斗,就可以获取相应的地位和财富。 同儒家的“礼治”相反,法家的“法治”反对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强调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公正的准则,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从本质上看这与平等、私有、交换等观念契合,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国民意识的一次苏醒,其进步意义是明显的。在具体制度层面上,法家主张制定和公布成文法,开辟了向民众公布法律的先河,使得民众也可按照明示的法律来解决社会争端,一改此前法律的随意性和神秘性。这在当时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法家的缺陷在于其极端化,忽略了“礼”、“德”与“法”在政治上互相依辅的作用。法家极端强调国家利益,而轻视个人利益.虽能救一时之弊,但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也成为法治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昙花一现的主要原因。 战国后期的荀子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他一方面继承、发展和改造了儒家的“礼治”思想,摒弃了其中世卿世禄的宗法贵族政体,又保留了宗法家族的道德伦理精神:另一方面又发展和修正了法家的“法治”思想,排除了其中否定教化、严刑酷罚的内容,又保留了中央集权的官僚政体。这样,就使两种本来处于对立状态的观点在更高理论层次上得到融合,并在新的封建基础上形成了以“礼”为主,“礼”、“法”统一的“隆礼重法”思想
< 1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