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少数民族地区的儒学提学官制度
日期:2016.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刘淑红
【刊名】贵州民族研究
【摘要】明代少数民族地区的儒学提学官乃一省学政的最高长官,他在督管学校事务中独当一面,维系着民族地区一方的儒学教育发展和士习风化。明代少数民族地区的儒学提学官制度历经了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提学官的职责和管理制度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它们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历史影响。
【年份】2016
【期号】第3期
【页码】18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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