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为导向的和谐政治册观——一种对孔子、荀子政治思想的审视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33

【类型】期刊

【作者】 

【刊名】理论月刊

【关键词】 政治 和谐

【摘要】本文以《论语》、《中庸》、《荀子》为基本文献考察孔子、荀子的政治思想,认为二者的政治思想中有一个中心范畴,即“礼”,而“礼”在理想层面能够造就一种和谐的政治秩序。但孔子、苟子的达致和谐之法有所不同,前者注重个体修身,后者注重制度规范,但从根本而言,两种路径都是“人治”,即都主张以为政者为原点推动理想政治秩序的实现。 关键词:和谐;政治;礼;仁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0)11-0036-04 在先秦儒家中,孔子、孟子、苟子是重要的代表人物,他们均希望运用自己的学说开创治世。而就各自的政治思想来看,在本文认为,孔子和苟子的思想更为接近,因为他们都比较强调“礼”的作用,而从理想层面来说,“礼”可以在君主、臣属、民众之间框范出一种和谐的政治秩序,只是孔子、苟子所采用的达致和谐政治秩序的方法有所不同。 一、“礼”与和谐政治秩序的形态 礼,“含有广狭义之二义。狭义指礼之仪文形式,广义指一切典章制度。儒家之所重视而阐明者乃广义之礼。”“以类行杂,以一行万”,苟子将“礼”视为统络所有社会阶层、角色及他们的各种行为的基本原则。“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尽管对各种角色的规定可能不同,但这只是在“礼”的范围之内的不同。礼作为唯一的行为规范的地位是不容动摇的。 “礼”与“名”密不可分。“名”是一系列的称谓,如“天子”、“诸侯”、“大夫”等,这些“名”暗示着“位”(等级),同时也涉及到义务,但“位”的彰显和义务的确定却是以礼制为范式的。为了彰显“位”,“礼”将各种特定而直观的色彩、方位、次第、服饰、牺牲、乐舞等与之比配起来。它们其实“本来只是一种符号,一种暗示,一种隐喻,并不是事实世界本身,但是,由于人们进入了文明时代以来就一直在这些象征中领略和感受这个世界,所以中国古代思想世界中,象征的意味是极其重要的,一些人相信,这套象征的符号就是事实世界本身”。“礼”通过一系列的仪式和表征将尊卑贵贱的观念刻印在人们心头,使人们认为等级高低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于是君、臣、民不仅相互间肯认了对方的地位、角色,而且自己也认为自己就应该被推崇重视或是被轻视鄙夷。并且等级间财富分配的不均也被视为一种“应当”。以上所说是“礼”对“位”的确定,而各阶层安于其“位”是和谐政治的前提。但“位”的观念还只是一种静态认同,“礼”还对“名”的义务进行了规定,而这又意味着各阶层间的动态合作。于君而言,“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于臣民而言,“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于臣又有“臣事君以忠”。7以上所说还只是涉及到义务原则,将这些原则付诸于现实的对上对下的关系处理又须输入各种具体的举止、措施,甚至还需要情感、心理的恰当展露。如孔子以身示范,“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君召使摈,色勃如也”。尽管礼的内容纷呈复杂,但其要求可用一句话概之,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君、臣、民在礼制框架之内各在其位,各事其事却又自觉地在各尽本分的过程中相互配合的状态就是充溢着伦理色彩的和谐政治格局的理想形态。之所以在“配合”之前加上“自觉”,乃是因为这种状态与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对自己“义务”的肯认有关。而它的实现有赖于“名”的端正(实质上也就是与“名”相关的“位”以及义务的端正,亦即“礼”的端正),这也就是孔子、苟子=£张正名的原因。但正如下文所要论及的,“礼”既是和谐政治的理想形态,同时也是实现和谐政治格局的手段。 礼为每一个阶层、每一个角色都提供了尊严和存在的意义,君、臣、民都可在这套秩序中,在对上对下的态度中找寻自己的恰当“形象”,而这种集体找寻的过程便是“礼”发挥其统台改造功能以至将各种成分熔铸成一和谐的有机整体的过 二、构造和谐政治秩序的个体修身路径:孔子的“仁”道和谐观 (一)循“礼”行“仁”以致和谐 “仁”是孔子阐发政治思想的基本概念。“仁为‘二’‘人’,‘二“人’为二端,不能各执其‘端’——不能只顾‘自己’(私),还有‘他人’,在‘二端’之间有个‘中心’,每个人都要(应该)把‘自己’(私)放到‘中心’,‘当中’去,是为‘正’,而不是‘偏’(私)。”这里,“仁”被视为一个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每一个人都要以一种适当的方式来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而“适当”的确立需要经过两个方面的交互权衡。一是心理方面的,这一方面包括诸种德性。另一个是外在规范方面的,即“礼”。我们可以说,“仁”是人的内在德性的自然且合礼的流露。“子日:‘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可以说是孔子对“仁”的最完满的阐释。只是很多时候“仁”都被简约为它心理方面的称谓。 如文章第一部分所说,和谐政治格局的理想形态,包括安“位”与尽“义务”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合体便是“礼”。“礼”的这两方面要求在现实中都能或多或少,或清晰或模糊地体验到,因为“礼”本身就是扎根于现实并在人力的角逐博弈及人力对自然力的反应调控中发生并逐渐扩充成长起来的历史资源。它普通、平实,但要很好地循“礼”而为却也并非易事。当然其中最困难的是恰当地尽“义务”。而“仁”道则是可行的循“礼”之法。通过履行“仁”道,人以“礼”为根本导向,并以内在德性与之交比权衡,以此确定自己在与他人交往时的恰当举止,从而做到对礼制规范的自然、真切的秉持,同时也使礼制规范获得灵活而又富有人性色彩的处理。这样,人不仅端正了“位”,尽到了“义务”,在相互的搭配合作中实现了和谐政治,同时也使这一政治形态充溢著温暖的人性柔情。而行“仁”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个体启动能动性以礼义修身,从而将自己变化成—个自觉的举止有度的践履义务的人的过程。 很明显,和谐政治格局作为一种整体状态,它需要上下各阶层人士相互之间履行义务,所以每个人都需要践履“仁”道。但在孔子看来,推行仁道,促成和谐政治格局的关键人物是为政者。为政者作为在上位者,作为群体中能“感觉”到的人物,其言行举止对在下位者具有一种自然的示范效应,他的“正”与不“正”能影响到全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只要君主以严格的道德自律和卓越的道德修养垂范世人,那么各阶层人士便会以之为楷模践行“仁”道,从而以相互间的义务履行为契机而使彼此紧密而和谐地联结为一等差有序、错落有致的整体。 孔子对为政者践履“仁”道的意义非常夸大,“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他对一般的个体修身也推崇备至,如他称赞弟子颜回,“闲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闲哉,回也!”怛他也注意到政治上的和谐状态离不开对民众物质欲求的满足。他谈到过既富而教,同时认为“养民也惠”是“君子之道”的一端。而这与他对民众心态的了解有关,“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他显然更强调民众对“仁”道的践行,而这又能淡化对欲求的关注。孔子还提到过“刑政”,但这也不是他强调的重点。 孔子实际上展示了两条达至和谐政治格局的主要路径,一条是每个个体行“仁”正“名”,即通过每个个体的共同努力来达致整体和谐,另一条是君主通过个人修身来感格在下位者,即通过上之“正”来对下之“正”进行引领及强化。同时为了使和谐状态有其现实保障,孔子在这两条路径之外又补充了“养民”和“刑政”。总体看来,孔子的仁道和谐观比较倾向于个体的道德自律。并且对于君主而言,他只需要注意自修,那么这种修身的努力便会形成~种自然的自上而下的感格力量,从而促使每一阶层的人都注意正“名”,以至于君主可以在无须对臣民作更多控制的情况下便能平治天下。 (二)由“中”、“诚”对孔子仁道和谐观的延伸审视 孔子所谓仁道的极致便是“中”道。“中”是《中庸>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天地万物的根本,“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这个“根本”亦即每个事物作为“它自己”所应在的那个“位置”。程颐说“不偏之谓中”,意指无“过”也无“不及”即为“中”,这可以说是对“中”的最恰当解释。而一旦每个事物安顿于各自的位置,那么便会显现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和谐状态。对于人来说,“中”指的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在的那一个不偏不倚的“位置”。但是这一位置的寻找却不能脱离群体,它必须在人际关系网中确定,即要在对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处理中找准一个无“过”也无“不及”的“中心”,而这个中心也便是你之作为“人”所处的位置。但“中”还只是人之成人时的抽象说明,而“仁”则包蕴了如何成“人”的丰富而庞杂的现实内容。经由仁道达到“中”的状态不是一蹴而

【年份】2010

【期号】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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