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孔广森与《公羊》“家法”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07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孔广森   “王鲁”   《春秋公羊通义叙》   《公羊》家法  
描述: 孔广森是清代公羊学复兴的先驱人物,其《春秋公羊经传通义》为清代首部《公羊》新疏。然自晚清以来,所谓孔广森及其《公羊》著述"不明家法"的论断,几成常识。本文首先对已有论断所依据的主要文本《春秋公羊经传通义叙》作了较详细的逐段解读,试图指出以往研究在引用该《叙》时存在的误读、误解及断章取义之处;其次,则集中讨论了孔广森之所以排拒"王鲁"这一公羊学重要概念的隐曲。本文的结论是:孔广森之所以排拒"王鲁",实由其圣门后裔的家世、其身历家变的个人际遇、以及乾隆帝与孔府的关系及其有关《春秋》的御制解说等诸因素相互激荡所致。由此一念出发,使其不得不避用何休所归纳的"三科九旨",而取"实与而文不与"的曲径。虽然如此,其别立之"三科九旨"亦本于《公羊》先师;其阐发经义谨守《公羊》义例;其于何休《解诂》,则志在强其守卫,去其粗鄙,导之使通,培之使高,实为《解诂》功臣。至于孔氏所以被后人讥为"不明家法",则当于所谓《公羊》"家法"之外,另行探讨。
论曲阜孔氏的宗族制度:兼谈中国封建宗法家长制的特征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1981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家长制家庭   孔氏   宗族制度   封建宗法   中国封建社会   曲阜   父权统治   家庭组织  
描述: (一)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族”,渊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父权家长制家庭,是中国封建社会里家长制的大家庭组织。在封建的家族组织内部,作为宗子的地主豪绅对广大贫苦族人,实行血缘关系的父权统治,它是中国封建地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山东曲阜孔氏宗族是“帝王师”孔子的后代,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中,保留宗法制度比较完整。五代时,它曾经历了所谓“孔末之乱”(乾隆《曲阜县志》卷二三)。
论曲阜孔氏的宗族制度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1981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论曲阜孔氏的宗族制度
元代大都路儒学教育
作者: 蔡春娟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1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儒学教育   大都路   元代  
描述: 元代大都路作为全国政治中心,其辖区内的儒学教育并不发达。大多数学校到元朝中后期才恢复完善起来,庙学的修建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官及有实力的乡人捐资。大多学校没有学田,学正、教谕没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薪俸,生员数目不多。书院和乡学数量也不多,且民办性质的书院和乡学逐渐演变,都进入地方官学的体系。
“弃儒就贾”本义考——明清商人社会地位与士商关系问题研究之反思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弃儒就贾   士商关系   明清时期   商人  
描述: "弃儒就贾"是讨论明清商人社会地位与士商关系的一个重要论题。一些学者视"弃儒"者为儒生或士人,将"弃儒就贾"之风作为明清商人社会地位提高与士商融合立论的起点或依据,进而提出所谓的"新四民论"和"士商相混"说。本文通过对"弃儒就贾"本义的考证后认为:一是此处之"儒"是指科举士子的举业,而非"四民"中的士;二是"弃儒"行为的发生与"弃儒"者儒学水平之高低并无必然联系,即"弃儒"者不一定是儒生或士人;三是"弃儒"不一定"就贾"。因此,"弃儒就贾"之风与明清商人社会地位提高、士商融合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对所谓的"新四民论"和"士商相混"说似有进一步检讨的必要。
《春秋》三传立主制度发微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春秋》三传   桑主   春秋礼制   栗主  
描述: 关于春秋时期丧祭设立庙主的制度,《春秋》三传各有所论,汉唐以来诸儒多以三传所言为一种统一的制度。但实际上《春秋》三传关于先秦立主制度的论述,各有其义,并不能混为一事。郑玄、孔颖达合三传所论为一,不能代表汉代《春秋》今文学家的本意,亦与春秋礼制的实际不尽相合。而《公羊传》《穀梁传》的立主之说则很可能是战国礼学家构建的整齐之制,一定程度上掺杂了后儒理想化、规范化的认知,其所论述的制度并不一定为先秦礼制的实际。
春秋战国之际的动荡格局与权力更迭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1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顾栋高   昭公   作丘甲   春秋战国之际   作州兵   赵简子   春秋时期   世卿制度   史墨   作丘赋  
描述: 春秋到战国这一段在中国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变革时期,举凡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礼制、风俗等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前儒称为"战国者,古今一大变革之会"~①,整个社会都处在动荡不安的状态之中。而各阶层面对不断的革新以及由此带来的冲击时,反应各异,或调整适应,或随波逐流,或拒绝对抗,有识之士既觉
从出土秦汉律看中国古代的“礼”、“法”观念及其法律体现:中国古代法律之儒家化说商兑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10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出土秦汉律   以礼入法   儒家化  
描述: 学界普遍认为秦、汉的法律是法家制定的,其中并无儒家思想的成份在内,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以礼入法,中国法律经历了一个儒家化的过程。然而,将出土秦汉律与传世文献进行比较,可发现秦汉律的基本框架、原则和内容商鞅变法时已经确立。它是一部等级性法律,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即社会等级秩序和家庭伦理秩序。因此,秦汉律所蕴含的家族主义和等级观念从其建立伊始就已经存在,而非法律儒家化的结果。礼与法从来不是对立的关系,对立的只是儒法两家的社会主张。战国秦以来法律所表现的等级性和家族主义就是李悝、商鞅等创制的不同于西周旧礼的新"礼"。
高拱与明穆宗的经筵讲读初探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200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明穆宗   高拱   明代帝王教育   经筵讲学  
描述: 明代著名阁臣高拱,在明穆宗为裕王时,任职裕邸讲官长达八年,隆庆年间成为首辅后,又负责组织和管理穆宗的经筵和日讲活动。穆宗对于经筵讲学的态度则前后不一,在藩邸时显得热心,即帝位后每下愈况。高拱晚年对于儒臣给帝王讲学的问题也有所反思。本文在对穆宗的经筵活动以及高拱晚年对经筵制度的主张的研究基础上指出,穆宗之荒于经筵,其原因除了他耽于酒色的私人生活之外,还有经筵所讲的内容不切实际,讲官的学术和知识能量不足以胜任等方面。高拱因而主张经筵应该增加讲读本朝的祖训和先朝故事,而翰林院出身的讲官,应该先教以治国的实务知识和进讲的技能,才能使之称职地维系皇帝对经筵的信心和兴趣。他主张需要先有好的讲官,才能改变经筵日久失效的情形。
论徽商“贾而好儒”的特色
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史研究 年份: 1984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徽商   商业经营   贾而好儒   相互作用   人才辈出   徽州   明清时期   儒学  
描述: 明清时期的徽州,是一个“以贾代耕”、商人足迹“几遍禹(宇)内”的经济活跃之区①;又是一个人才辈出、“虽十家村落,亦有讽诵之声”的文风昌盛之地②。因之,徽州商帮的一个重要特色是:“贾而好儒”。这既促进了徽州的儒学之盛,而儒学对徽商从事商业经营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拟对徽州商帮与徽州儒学的相互作用,进行粗略的探讨,不妥处,敬希史学界同志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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