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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键词:以理杀人】搜索到相关结果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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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杀人”辨:以列维纳斯的“杀人”概念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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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国文化研究
年份:
2014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列维纳斯
以理杀人
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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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戴震的"以理杀人"说共有三层意蕴,分别为"以理灭欲""以意见为理"及"以势杀人"。与"以理杀人"的前述三层意蕴相应,戴震又分别提出了肃清"以理杀人"现象的三套方案,即阐明"理欲统一"、标举"理在事中"及践行"以情挈情"。然而,依照列维纳斯伦理学的有关分析,戴震的解决方案并不彻底,"杀人"之祸仍未从根本上免除。当代儒者在传播儒学时,不仅应当从戴震对"以理杀人"的批判中领受教益,而且也要吸取列维纳斯伦理学的有关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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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理」观的一个面向:从「後儒以理杀人」谈至「分理」的人道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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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当代儒学研究
年份:
200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人道
理
以理杀人
分理
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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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戴震《与某书》曾提及「後儒以理杀人」,而《孟子字义疏证》亦言「死於理,其谁怜之」,或抨击「理」为「残杀之具」。在这些对於「理」的尖锐文字之中,「以理杀人」尤为讨论戴震「理」观的重要依据;然而,吾人直接标举「以理杀人」来申明戴震之批判,是否会忽略了某些层面的义理内蕴?换言之,在「以理杀人」的陈述文字之中,真的能够完整呈现戴震原意而没有丝毫落差?或是不会衍生出模糊不清的认知诠解?正缘此故,本文尝试厘清「後儒以理杀人」之意涵,说明「以理杀人」可能产生的理解落差;接下来,进一步阐释戴震「理」观主要是架构在「分理」的肯定,而此关注於人伦日用之「分理」,旨在豁显人道的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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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孟荀之解与其反理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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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实践博雅学报
年份:
200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反理学
以理杀人
孟子学
乾嘉学术
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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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戴震生在清乾嘉時代,當時可說是人人埋首作考據學問,義理之學異常寂寥,尤其當時朝廷表彰朱子學,朱子學變成了官學,義理之學似乎已無討論空間。但是程朱之學與政治權威結合之後,發生了弊端。戴震反對程朱就不純粹是程朱的問題,而是禮教權威的問題。戴震是一位人道主義者,他對於理學「以理殺人」的社會現象十分不滿。其實對理學不滿早在明末清初就掀起浪濤,但多數以樸學、易經、莊子、佛教來修正宋明理學的弊端。戴震以孟子批判宋儒,十分罕見。戴震認為孟子書的「性善」是基於情感的「善」來奠定,並非是天命或是形上之理的「善」所界定的。清初諸儒以有返回孔子情感主義的說法,但突出孟子的情感主義,戴震仍是先驅。他看出宋儒過分的理教規範的思想根源不起於孟子,反而接近荀子,戴震就由此開啟了他由孟子為核心的反程朱運動。戴震對於荀子也有一些看法,並暗用荀子的一些說法,可以說戴震的思想兼融孟荀二家,其目的則在矯正理學之缺失,戴震也是一位樸學家,他對於考據也有很深的功力,他想恢復孟子原先的先秦本色,並在詮釋中建立一個符合他時代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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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史料搭建理解历史的桥梁——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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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
年份:
201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钟启泉
朱子
理解历史
以理杀人
梁启超先生
二程
孟玉楼
程朱理学
官方哲学
李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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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钟启泉先生认为:"历史作为一门学科,就是将我们自身的生活与过去相连接,把我们自身的习惯和制度与过去相互对照,是今天与过去的对话。" [1] 但今天与过去的对话如何进行?毫无疑问得借助史料。关于史料